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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沙”的声响迅速靠近,又在接近他时停下。常宁眯着眼睛,略等片刻,如愿看到一双小巧的黑色皮鞋,出现在他面前。
漆皮鞋面,雕花工艺,干净得与满地泥泞颇不相称。
常宁眨了下眼,身子骤然一轻,几乎同时,他吹响了隐在掌心的哨子,哨声尖锐高亢,顷刻间传遍山谷。
[我去,怪力女!]与哨声同步,直播间滚过弹幕。
——看到常宁近一米九的个子被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单手拖拽起来,是个人都会觉得违和。
但常宁不。
被拖拽起身的第一时间——甚至在那之前,他就已做好准备,身体在半空毫无预兆扭转,脱离「她」的掌控。
落地站稳,他才第一次看清「她」的样子。
双马尾,着校服,婴儿肥的脸庞,略带钝感的五官,不看眼睛,天真可爱,可爱天真。
[啊,可恶,智脑把我最喜欢的萝莉脸捏成了丧尸……]
[宁宁要辣手摧花了吗?]
[或者,被花……辣手催?]
两个猜测,后者明显更贴近现实。
萝莉丧尸的实力,远超常宁曾对付过的那个变种丧尸。
速度更快,力量更大,兼有两个如臂指使的帮手。
常宁几乎是被压着打,唯二的优势,是怀里那把枪,和体内那点儿血。
萝莉丧尸总是打着打着,就情不自禁趴他身上吸口血,而且十分护食,在另两位也想效仿趴过来时,总是不厌其烦腾出手来驱赶他们。常宁难得给「她」造成一两次有效伤害,都是趁「她」吸血时偷袭成功的。
[肿么肥事,宁宁好惨,但我好想笑。]
[这不科学,常宁已经是玩家里单兵战力最强了,这BOSS也太无解了。]
[宁宝不是有枪吗,怎么不用?]
常宁倒也想用,可「她」就算馋的看似失去理智时,也未真正放松戒备。
援兵未到之际,如果开枪却未能一击毙命,常宁确信,以「她」的智力和谨慎,绝对会远远逃脱,那他们此行无疑是白费功夫。
正想着,远处枪声响起,常宁余光看见那个男性丧尸身体晃了晃,显然是中了弹。
扒在他身上的小萝莉立即抬头,常宁想也未想,忽然放弃格挡,露出脆弱的脖颈乃至锁骨。
此处,紧致又柔腻的皮肉下,头臂干动脉、颈总动脉与锁骨下动脉交汇,血流稠密,致命香甜,小萝莉不能忍。
「她」一把拽起他,像丢破布般将他丢到一棵粗壮的榕树后,自己欺身咬上来。
血液急速流失,常宁已开始感到恶心与眩晕,不敢再拖,探手摸向怀里的枪。
可惜,沉醉于盛宴的「她」,依旧第一时间察觉他动作。
「她」舍不得撒口,手却狠狠刺入他下腹,想给这香喷喷但不老实的猎物一个教训。
[卧槽!]
[宁宁快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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