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棉花糖小说网

第463章 冲锋(第1/2页)

明明月下,月色和凉水浑然一体,散发着清亮的光泽。

李信持剑正对着士卒们,双目也闪烁着光。

“都是我的好兄弟。这一次,跟着我走,兄弟们个个都能加爵!”

众人闻言,纷纷举起武器大呼,

“李将军!”

“李将军!”

在秦国的军功爵制下,谁能跟到李信这种作战风格的将军,谁就是一只脚踏上了秦王政的封爵名录上。

李信最喜欢的就是和敌人面对面的厮杀,他喜欢带头冲锋。

打仗的时候,负责什么任务的士兵最有利呢。

自然是属于收割的那一类。

其次就是冲锋的队伍了。

在战场上,冲的最快的,最勇敢的士兵往往能用自己的剑架在死神的脖颈上。

而那些一旦见到敌军和血腥的场面心中开始害怕的,想要逃跑的,这时候就轮到死神的利剑落在他们的脖颈上了。

生死,成败,越是大事,根本来不及让你思考去怎么做。

全部都在一念之间。

易经上讲,地天泰与天地否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正是一念之差带来的。

如果士兵们能在战场上忘却生死,光是一双眼就可以吓退对方。

而一旦表露出畏惧,倒也不是敌人突然就剑术高超起来,而是小兵自己就已经两腿发软,露出破绽,这样的士兵在战场上是非常显眼的。

就像是菜鸡落在了狼群里,自然死得极快。

所以打仗的时候,参与第一梯队的士兵,其最重要的素质不是什么身强力壮,技艺有多高超。

最关键的是要勇敢,不怕死!

只有前锋不怕死,才能为后军开出一条道来,才能带动全军的士气。

而正是这样的前锋队伍,往往最是能诞生烈士!未来的公爵,以及未来替补的战时指挥官。

现在,站在李信面前的就是这样一群不怕死的汉子。

有些时候,位置太高也不是什么好事。比如扶苏他可能终其一生也没有机会体验李信带兵冲锋的经历。

不管你过去是个怎样的人,当你加入这样的队伍,听着万众一心的呼喊。从那一刻起,你就忘记了自己是个单独的個体,融入了整个军队。

李信拔出自己的利剑。

这一片开阔的场地,李信站在高处时,以他那洪亮的嗓音足够让一万军士中的每个人都听到他的话。

他对着士兵们发出战前的呼应,这样能让每个将士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集体之中。

只有融成一体,他们的军队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也只有融为一体,将士们的死伤人数才能下降。

李信骑着马来到了队伍之中,“兄弟们,还记得我们秦国人作战时的特殊口号吗?”

“风!”一万士卒,他们的眼睛齐齐闪烁,和天上闪烁的群星没有什么区别。

“风”是军队的一种口号。

因为古时候通讯条件的限制,指挥作战只能通过信号旗、传令兵来进行传递命令,但是有时军队数量过多传令兵与信号旗传达命令来不及时,将军就会喊出口号以此来向军队传达命令。

这样的命令传达方式因为比较容易出错,所以只被用于发布简单的命令比如冲锋、撤退等等。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新书推荐

开局贪成五亿县令,女帝求我多贪点?谍海无名随母改嫁,我跟继父约法三章太子我啊,最喜欢做好事了清末土司王乱世种田日常玄天宗修行记事大汉:开局刺杀刘彻,求诛九族明末:边军不退重生三国,我抢了刘备的皇叔我在异世界召唤朱元璋:逆子,这皇位非你不可!大唐小说家谍战风云录:大宋继兄不善最狂上门女婿我家娘子太体贴朕,乃万岁!我的臣子们都太逆天了!倒拔三国叛军围城,我皇太子揭棺而起!大秦:最狠丞相,杀出个万世永昌封地三年,百官跪求登基!造反我没兴趣,父皇别害怕三国:我刘备也是绝世武将那年,那雪,那个醉酒书生三国:从麦城称霸世界武官子的科举青云路带着美女闯三国我只想算命,你却让我当国师金玉满唐朕,剩者为王让你当江湖大佬,你成了军阀?诸葛重生:众将士,随亮北伐!春枝缠我在水浒做奸商穿成乖软夫郎的农家书生臭县令朕怀孕了女帝:假太监,朕的后宫都让你凿光了大宋小农民